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广州入户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29 09:37:40    

一、人才引进入户

1. 学历入户

全日制本科(40周岁以下)+广州社保(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入户广州);

全日制硕士(45周岁以下)+广州社保一年;

非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广州社保一年;

2. 考证入户

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广州合法稳定住所或居住证满一年;

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广州合法稳定住所或居住证满6个月。

二、积分入户

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持有广州市《广东省居住证》;

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仅供参考)

年龄(减分):申请人年龄在56-60周岁之间减2分;每增加一岁减少1分;

文化程度(加分):初中加3分,高中加5分,大专加9分,本科及以上加15分;

职业技能(加分):正常积分制申请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享受对应积分加分;

社保年限(加分):申请人在广州市累积的社保年限及缴纳的社保基数积分;

献血/义工/住所(加分):献血加3分,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加3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所加5分,租赁住所加1分;

指标达到上限后,则按照申请人拥有的广州市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多少排序分进名册,直到招满为止。若申请人通过租赁住所达到落户条件规定的年限、面积要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可携带原户口簿及广州市范围内的合法住所证明(自建房房产证、房管部门提供的有效租赁合同等)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

四、投靠入户

1. 夫妻投靠:男方为被投靠方,配偶为共同居住在广州的直系亲属(配偶或父母),且共同居住在广州的直系亲属的房产上或合法承租的公房。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受理机构:各市、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籍窗口。费用:不收费。需材料:申请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身份证遗失情况)、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依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因私事办理入户和市外迁入的通知》。

2. 父母投靠子女:主副申请人双方符合广州市计划生育政策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受理机构:各市、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籍窗口。费用:不收费。需材料:申请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身份证遗失情况)、主副申请人各自本市子女同意接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审核依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因私事办理入户和市外迁入的通知》。如主申请人子女未满18周岁,需提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如主申请人年龄已满60周岁,需提交子女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等材料。副申请人年龄已满60周岁的,需提交主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等材料。主副申请人必须同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3. 子女投靠父母(与父或母一起投靠)有工作要求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迁入广州户口:1)正常调动、录用的国家机关干部或职工;2)属企业的,可投靠有独立籍的直系亲属(近亲属);如父母为广州户口但无房的,也可申请投靠。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受理机构:各市、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籍窗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