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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三权分立”制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4 10:40:08    

由英国政治家洛克最先提出,并由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最终完善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目前主流西方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基本的政治制度,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权力的分散与彼此制衡,主要是为了防止任何可能的专制权力的产生。


最具代表性的采用“三权分立”政体的国家就是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议员每个州两个名额,众议院议员依据各州的人口数,按比例产生,如阿拉斯加州人口比较少,那么也至少保证一个众议员名额,加州、德州等人口大州,众议员的数量就会相应的多一些),掌握立法权;总统与各个部掌握行政权;联邦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掌握司法权。

议员由各州人民自行选举产生(直接选举),总统由各州的普选结果决定该州的选举人票的立场(是一种间接的赢者通吃,就算普选只赢一票也拿走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就是该州在国会里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总统选票。当年小布什和戈尔竞选时,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就是迈阿密热火队所在的那个州——在美国的最东南角,和古巴隔海相望。就是两人的普选票相差很小,又曝出了检票可能有问题的新闻,戈尔就要求重新统计选票,时任佛州州长的小布什的弟弟杰夫·布什以没有预算为由——不能花纳税人的钱再次统计选票而拒绝了戈尔的要求,最后小布什拿下了佛州所有的选举人票,赢得了大选),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目前是九个)是终身制的,主要是解释宪法,如果有缺则由当时的总统提名。

所以事实上,凡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的国家都没有一个所谓的最高权力者或者组织和政党。各个国家在外人看来的“一把手”基本上都是行政权的代表,而外交是行政权的一个部分,所以往往“抛头露面”的就是这个“一把手”(但是这个一把手就算在行政权上也不可能凡事自己说了算,处处受到各种掣肘是常态,实际权力是很有限的)。

采用“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的国家之间还有一点儿区别,比如美国采取的是总统制。而英国采取的是责任内阁制(胡说一句,这内阁制还是咱中国的发明,专利权属于朱元璋,明朝废宰相设内阁,内阁的官员被叫做大学士,领头的叫做首辅大学士,大学士不再是朝廷的文官,而是皇帝的私人秘书;万历皇帝的老师张居正就是大名鼎鼎的首辅。后来在清朝雍正帝时期设立的军机处也是类似的机构),采用责任内阁制的国家,不用选这个行政权的最高代表了,他(她)是由大选年议会改选后的多数党(执政党)的党魁担任,在英国就叫做首相,在其他一些国家也有叫做总理的(如德国)。

英国和日本还保留着君主(还有很多国家也保留着君主),所以还是一种虚君制度结合“三权分立”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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